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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3年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启明学院编辑:李天雄发布:2013-04-18点击量:

    各相关实验班、学生创新团队、特优生:

    启明学院决定启动2013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立项申报工作,继续支持启明学院各相关实验班、学生创新团队和特优生开展自主学习、主动实践、跨学科学习和研究,以及创新创业等活动。现将本次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启明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按项目第一申报人的身份,由实验班、创新团队和特优生三类学生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内容

    1. 课程学习 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开展理论探究、实践性研究等创新训练的项目;

    2. 创业项目 推进技术和成果转化,可将现有作品或成果技术改进和升级的创业项目;

    3. 学科交叉 跨学科联合研究和实践的创新项目;

    4. 其他项目 重要的学科竞赛或实验研究项目。

    四种类型的项目,应在申报系统中“项目创新及特色”部分进行说明。

    三、申报程序

    (一) 项目负责人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教务处新网站右侧“服务专区”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 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阅所指导项目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确认提交;

    (三) 院(系)管理人员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申报项目信息,签署意见并排序,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四) 启明学院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项目名单。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均需在教务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各院(系)新增管理员账号由教务处直接开通。

    (二) 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通过院(系)审核后,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份)并盖院(系)公章,由院(系)汇总后于2013年4月26日前提交至启明学院。纸质项目申报书的封面,注明学生身份和申报项目的类别,学科交叉项目应加盖第二学科所在院(系)的公章。

    (三) 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24日24时,学生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导师注册并签署意见、提交申报材料至院(系);

    2013年4月25日至4月26日,院(系)审阅、签署意见、排序、上报、提交纸质材料;

    2013年4月27日零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的任何信息。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自主研究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参研学生可以不是本通知第一项要求的三类启明学院学生,但须为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特优生跨学科研究项目,不同学科的学生可各设项目负责人1人(均需具有启明学院学生身份)。

    (三)申报项目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重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

    (五)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地点

    启明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分三类学生、四类研究内容,于2013年4月26日前交亮胜楼202室或南三楼319室。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启明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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