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本科特优生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对2012~2013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培养工作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特优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
2、确认2012~2013学年度本科特优生的资格,发现并完善特优生培养环节中的不足。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学习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三、检查工作说明
1、本次检查首次使用“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平台”,以平台上学生提交的材料为主要检查内容。学生、导师、院系特优生工作负责人将共同通过该平台完成中期检查工作。该平台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一。
2、学生在线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培养方案、创新日志、学期/学年总结、自我评价、成果等。其中,学年总结应包括学习心得、读书体会、参与导师项目或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内容。
3、在“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平台”上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需学生在线向导师提交学期工作计划、学期工作总结(含上学期和本学期各一篇)及自我评价,导师根据以上内容给出意见,提交到院系特优生工作负责人,院系负责人审核并给出最终评价。检查流程简图如下:
两篇工作总结—>学生自评 —> 导师评价 —> 院系领导评价 —> 评价统计
4、各院系教务老师通过平台打印出检查结果,加盖院系教务公章,于6月12日前递交到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南三楼319室)。
5. 特优生管理平台及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陈 英
电 话: 87558300
邮 箱:chenying@mail.hust.edu.cn
特优生管理平台:http://qiming.hust.edu.cn:81/index.php/Public/lo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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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启明学院特优生交流平台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