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已经过两年的培养,为了解培养工作的成效,确保培养工作落实,结合《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相关要求,将对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评价
1、检查对象
我校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培养成效,存在的不足等。
3、检查形式
本科特优生向所在院(系)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检查评价表”(附件2)、创新日志和相关材料,院(系)结合学科特点组织检查工作,开展形式不限。
4、评价等级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的落实、导师的指导、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等级。等级标准描述如下:
(1)优秀。完成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积极互动,学生在学习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
(2)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目标,导师积极指导,学生在学习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5、检查时间
6月9日至18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6、提交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检查评价表”
(2)“2011~2012学年度特优生培养检查等级汇总表”(附件3)
各院(系)在6月1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档送启明学院,并将等级汇总表电子档发指定邮箱。启明学院将随机抽查提交的材料。
7、其他说明
针对个别学生在培养期因更换导师导致培养方案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各院系在检查评价时可根据学生培养实际,参考上述评价标准给出评价等级。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英
电 话:87558300
邮 箱:chenying@hust.edu.cn
地 址: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南三楼319室)
附件:
1. 2011~2012学年度本科特优生名单
2.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检查评价表
3. 2011~2012学年度特优生培养检查等级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