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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继续开放启明学院公用研究室的通知

    作者:启明学院编辑:操佳林发布:2013-06-21点击量:

    各院系、各学生班:

    为了激励学生研究性学习和主动实践,促进各专业学生间的学科交流与合作研究,启明学院决定2013年继续开放亮胜楼公用研究室,以满足我校本科生在研创新创业研究项目对使用研究场地部分需求。现将申请使用启明学院公用研究室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用研究室基本条件

    2013年启明学院开放的研究室位于亮胜楼11楼,研究室内提供空调、实验台、桌椅、文件柜、校园网等基本研究条件。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均可以申请:

    1.启明学院批准的自主创新项目;

    2.教务处批准的各级创新创业项目;

    3.其他重要科技创新项目或学科竞赛。

    三、使用周期

    每次申请使用的周期一般为六个月(一学期)左右,特殊项目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使用时间从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申请流程

    1.下载填写《启明学院亮胜楼公用研究室申请表》,附相关项目、竞赛的申报、证明材料,或可行性方案,经指导教师和学生所在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同意后,将纸质材料于6月25日前交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办公室,并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到联系邮箱;

    2.经启明学院组织专家组审批、公示无异议后,签订《亮胜楼公用研究室使用协议书》、《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家具管理协议书》。被批准进入亮胜楼公用研究室的项目组,其指导教师为治安、消防、公用设施的责任人,对相关协议和责任书中各项规定所涉及的工作负责。

    五、启明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87793421

    联系邮箱:litx@mail.hust.edu.cn

    附件:

    启明学院亮胜楼公用研究室申请表(点击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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