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6〕1号
2016年,启明学院在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启明学院办学纲要”下,继续推进启明学院各项建设工作,全方位、多途径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实践、创新创业能力。
一、继续探索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基于学科交叉协同创新,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1、推进和完善各类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方案
继续探索、推进学科交叉联合培养、利于学生发展与成才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修订、完善各类拔尖创新人才教育培养方案,重构核心课程体系和创新创业教育模块,优化创新实践模块。支持优秀学生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实施。
2、继续建设基于学科交叉的责任教授课程和教学改革课程,推进课程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
基于“以学生为中心”理念开展教学设计,结合责任教授课程和教学改革课程、翻转课堂等不同模式,继续推进基于问题、基于项目、基于工程技术(社会)实际的教学改革。
3、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实施的总结工作;启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验收准备工作。
二、结合探索与实践,进一步推进育人、服务、管理的机制建设
1、进一步完善各类导师制,建立荣誉学生制度,探索各种激励机制,推进学业评价改革。
2、建立健全各类学生组织,提升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3、完善各类学生创新活动的管理服务制度,推进创客、创新年会、读书学习分享、交流展示等活动的开展。
4、创新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学生参加海外学习、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国际交流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持续建设和完善各类创新实践平台,全方位服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1、继续建设和完善学科交叉创新实践综合平台,支持一课创新教育的实践环节。
2、搭建开放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面向全体学生的开放共享、跨学科协同的创客空间;
3、继续实施校企合作育人计划,引入业界优质资源和创新创业理念,探索新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人才评价体系,做好2016年度德迅奖助学和孵化项目、东莞工研院杯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启明学院各类创新项目等实施工作。
4、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基于“启明学院研究性学习与项目实践管理平台”的信息化系统建设,优化业务流程,支持与推进各类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的开展。
四、其他工作
1、做好亮胜楼对外接待参观工作。
2、持续开展亮胜楼文化建设,基于创新教育论坛、院刊、简报、网站等宣传形式,以及创新教育成果展厅建设,做好宣传、示范工作。
3、落实安全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4、其他交办工作。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