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讨论室管理办法

作者:启明学院编辑:admin发布:2013-10-20点击量:

院教[2011]3号

启明学院亮胜楼报告厅、会议室、教室、讨论室主要服务于我校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凡与我校本科生科技创新有关的会议、活动,全校师生均可申请使用亮胜楼。为了规范亮胜楼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和讨论室的管理,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报告厅、会议室、教室、讨论室主要用于学术会议、学科竞赛、学术讲座、学术沙龙等各类学术创新活动。

二、启明学院负责亮胜楼报告厅、会议室、教室、讨论室的日常管理、使用审批等。

三、借用单位借用前,可登陆启明学院网站“开放平台-教室资源”栏查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使用状态,确定可使用时间;下载填写《启明学院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借用申请表》(见附件);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在“申请单位意见”一栏签字盖章后,将该表交到启明学院亮胜楼202综合办公室。

四、借用单位在使用前应与物业部保安组联系开门。使用完毕后,应注意关闭电器开关,即时通知物业部保安组锁门。借用单位如需使用投影、扩音等设备,应在使用前派人熟悉有关设备。

五、借用单位应尊重、服从大楼物业部工作人员的管理,节约用水用电,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爱护家具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大楼物业部负责报告厅、教室、会议室和讨论室的开门、关门和室内卫生打扫。

附件:(启明学院主页“公共服务-资料下载”栏下载):

报告厅、会议室、教室借用申请表

启明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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