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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9年度湖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09-12-30点击量: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理念、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和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高[2009]6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建设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通知》(鄂教高〔2009〕32号)的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09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的申报推荐工作。为做好本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以全日制本科生为主体的学生创新基地、创新团队。

    二、申报的基本条件

    1、建设理念先进。基地建设思路清晰,理念先进,能够结合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确立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为核心目标的基地建设理念,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和个性化培养,能够有效促进教育观念、教学模式的转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2、基本条件优良。基地要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学生创新活动资源(包括各类实验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学校自建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的基础上,拓展、开发其创新活动的功能,基地的场地空间、设备器材、指导教师等基本条件能够支撑和满足学生开展创新活动需要。能够为学生创新成果的展示、发表、出版、推广应用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创新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氛围。

    3、活动成效明显。基地能够根据创新人才培养目标,针对不同专业学生的特点、兴趣和爱好,有计划地组织大学生开展综合性、创新性、系统性的创新实践,并取得明显成效,近三年来学生取得标志性的创新成果。

    4、管理运行规范。基地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模式先进,机构、人员落实到位,运行经费得到保障。能有效地实现开放运行、资源共享,特色鲜明,起到示范作用。

    三、申报程序

    (一)撰写申请报告,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申请书》(附件)。

    (二)院(系)预审核,签署意见报启明学院。

    (三)启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报校领导审批。

    (四)将申报材料报湖北省教育厅。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本次申报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申请报告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1月8日前交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litianxiong@126.com。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87558300

    附件:《湖北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申请书》(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启明学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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