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学习特优生的管理,落实本科学习特优生的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对2009~2010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学习特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学习特优生履行义务的情况。
2、确认2009~2010学年度学习特优生的资格,保证学习特优生的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3.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创新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培养方案、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工作计划、本学期创新日记、2009~2010学年工作总结、指导教师意见等。
2.在《创新日志》首页注明院系和学生姓名;将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创新工作计划填写在第29页;将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写在第55页学年总结中。
2.各院系对学习特优生填写的内容把关,在第56页“院系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请于2010年5月2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创新日志》交南三楼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李天雄(电话:87558223-0 litianxiong@126.com)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