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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0-06-26点击量:

    各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2011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立项工作。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各实验班和团队。

    2. 2008~200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2.每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为5人(含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3.已承担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010年度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和重点项目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5.各院(系)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本院(系)2008、2009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总人数的4%;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各实验班和团队申报数不作限制。

    三、申报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表》(附件一)、《项目统计表》(附件二)、《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附件三)、《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附件四)。

    2.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3.院(系)预评,确定本院(系)申报项目;汇总本院(系)《项目统计表》、《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校级科技创新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2.《项目统计表》(汇总)一份;

    3.《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汇总)一份;

    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汇总)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9月13~17日期间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zhangyanming38@126.com。

    联系人:张雁明

    联系电话:87542323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表

    2.项目统计表

    3.项目指导教师信息统计表

    4.项目参与学生信息统计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O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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