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资讯
    首页 - 通知资讯 - 正文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发布:2010-10-01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学校将开展2010~2011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08级、2009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学习特优生的评选对象:

    (一)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二)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三)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艺术类学习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不含文艺类获奖)。

    符合选拔条件(一)、(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推荐名额限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自主联系专业导师,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并附《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由专业导师签名推荐,交院(系)学生工作组;

    (二)院(系)学生工作组负责学习特优生的初评工作,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报院(系)教学负责人;

    (三)院(系)教学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甄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汇总表》,将相关材料提交启明学院;

    (五)启明学院组织专家对学习特优生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学习特优生拟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提交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一式四份;

    (三)《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汇总表》一份。

    以上材料经院(系)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于10月15日前交南三楼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

    各院(系)根据附件1中分配的名额确定推荐名单。在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校教[2008]115号文的要求,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对本院(系)学习特优生候选人在自主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培养过程中,要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落实学习特优生培养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天雄

    咨询电话:87558300 87793421

    附件:1.《2010~2011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2.《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个性化培养方案》(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4.《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汇总表》(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O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2010~2011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

    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院(系)

    推荐名额

    院(系)

    推荐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9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6

    经济学院

    8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1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8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0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11

    软件学院

    6

    法学院

    2

    社会学系

    2

    法医学系

    1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8

    公共管理学院

    3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公共卫生学院

    2

    Copyright ©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