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创新团队:
为了做好2010年启明学院科技创新活动的总结与表彰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2010年启明学院各创新实验班、全体特优生、各创新团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形式
1.在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2.在权威、核心等各类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5.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研究。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报送成果为2010年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须在2010年见刊,专利须在2010年获得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会议论文须在2010年参加会议,并被会议收录。
2.成果报送形式:成果报送按照项目进行,每个成果独立申报,同一成果同一报表,作者不分院系、团队、个人。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统计,由院系负责,只填写统计表。
3.成果作者:所有申报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启明学院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科生。作者身份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署名为准。
4.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作品完成的实际指导者,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或竞赛报名表为准,发表学术论文、会议论文、获得专利以相关论文、证书作者署名为准。
5.附件材料:所有成果都要通过报表报送,同时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竞赛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要附见刊论文复印件,专利要附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会议论文要附会议邀请函和录用刊物论文复印件。
三、报送程序与时间
1.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重大科技成果所属人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实验班学生、特优生报送到院系教务科,创新团队报送到本团队负责人。
2.各院系教务科、创新团队负责人核查《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核查无误后,证明材料原件退回作者本人。
3.各院系、创新团队在11月30日前收集本单位全部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将《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统计表》纸质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送交东校区亮胜楼201启明学院行政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litianxiong@126.com。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87793421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是人才培养成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大学生科技创新素质的集中表现,对于展示我院人才培养成果、营造校园科技创新氛围,具有重要作用。各院系、创新团队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2.广泛动员,深入挖掘。各院系、创新团队要在本单位教师和学生中广泛动员,深入到实验室、教研室、研究所等基层组织,深入挖掘学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尽量做到不漏报、不错报。
附件(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1.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
2.启明学院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统计表
启明学院
二〇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