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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有关院(系)成立教师成长中心的通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11-06-14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

    为充分发挥启明学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加强创新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现代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经研究,决定以启明学院创新实验班为基础,在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成立教师成长中心,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各院(系)发文成立相应的教师成长中心,各教师成长中心隶属于各相应专业院(系),各院(系)负责教师成长中心的管理和教师培训组织工作。

    二、教师成长中心实行开放式管理,教师培训工作应对全校教师开放,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接受校外教师培训。

    三、各院(系)应积极探索激励广大教师参与教师成长中心培训工作的机制和制度,启明学院和教务处给予相应的支持。

    四、请各院(系)将教师中心成立文件于2009年5月15日前报启明学院备案,联系人:陈小丽,联系电话:87542323。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九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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