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学习特优生的管理,落实本科学习特优生的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对2008~2009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进行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学习特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学习特优生履行义务的情况。
2、确认2008~2009学年度学习特优生的资格,保证学习特优生的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计划的制定及落实情况;
3.参与科技创新项目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本科学习特优生中期检查表》,附特优生培养计划,于2009年5月30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陈小丽老师。
联系人:李天雄(电话:63305859 litx@mail.hust.edu.cn)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本科学习特优生中期检查表(启明学院主页“文件下载”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