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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校2008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11-06-14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神,提高本科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拔尖创新人才,我校第三批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立项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本次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形式

    本次创新性实验计划的申报范围主要为启明学院各类提高班、实验班、本科学习特优生、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八年制医学班、电工电子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机械基础创新活动基地、软件学院、Dian团队、联创团队等。同时,鼓励各院(系)自筹或配套经费组织优秀学生申报。

    申报的形式为个人申报或团队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能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一)。

    (二)指导教师推荐,并签署意见。

    (三)院(系)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二)报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领导审批。

    (五)本次评审同时设立校级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报本次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以上材料请于10月22日前交给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zhangyanming38@126.com。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

    1.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表

    2.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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