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科特优生的管理,落实本科特优生的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对2010~2011学年度本科特优生进行中期检查。为做好本次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特优生履行义务的情况。
2、确认2010~2011学年度特优生的资格,保证特优生的培养质量。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三、有关要求
1.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创新日志》,填写内容包括:个人资料、培养方案、创新工作计划、创新日记、学年工作总结、指导教师意见等。
2.在《创新日志》封面填写个人资料;分别在第5页和第29页填写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创新工作计划;将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写在第53页学年总结中。
3.各院系对特优生填写的内容把关,在第56页“院系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请于2010年5月27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创新日志》交亮胜楼202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陈英(电话:87793423 chenying@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