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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0~2011学年度启明学院实验班学生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11-10-24点击量:

    各相关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办学纲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科学、合理的评定各实验班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健康全面发展,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即日起至2011年10月31日,开展 2010~2011学年度启明学院各实验班学生学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综合评价的对象为启明学院2008级、2009级、2010级各实验班学生。

    二、评价内容

    综合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课程成绩、科技创新活动、导师评价等方面。具体评价项目及标准由各院(系)根据各实验班的特点自行确定,评价方案报启明学院备案。

    三、有关要求

    1.学业综合评价遵循以能力评价为导向,注重学生的领导能力、主动学习和主动实践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获取信息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评价。评价结果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凡截止目前仍有课程或相关教学环节成绩未通过者,亦属学业评价不合格。不合格学生实施退出机制,退出处理按照相关《实验班管理办法》实施。

    2.各实验班实行开放式管理,有空缺学生名额的实验班可选拔部分普通班思维活跃、创新意识强、成绩优秀的学生补充进入。优补学生按各院(系)要求提交学生本人申请,由实验班院(系)组织专家评审通过。

    3. 本次各实验班学生退出和优补实施细则由各实验班院(系)专家组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及实验班培养目标、办学特点自行制定,并报启明学院备案。

    4.各实验班退出和优补学生名单,各院系应于2010年10月31日前报启明学院,经启明学院同意,报校领导审批,发学校文件公布。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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