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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报送2011年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的通知

    作者:编辑:admin发布:2011-11-21点击量:

    各院(系)、创新团队:

    为了做好2011年启明学院科技创新活动的总结工作,现面向全校征集2011年启明学院各创新实验班、全体特优生、各创新团队取得的重大科技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一、成果形式

    1.在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的奖励;

    2.在权威、核心等各类别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3.参加省级以上学术会议,论文被收录或在大会发言(第一作者限本科生);

    4.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5.参与各类科研项目研究。

    二、成果要求

    1.成果完成时间:报送成果为2011年所获得的学术成果,学术论文须在2011年见刊,专利须在2011年获得证书或受理通知书,会议论文须在2011年参加会议,并被会议收录。

    2.成果报送形式:成果报送按照项目进行,每个成果独立申报,同一成果同一报表,作者不分院系、团队、个人。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统计,只填写统计表。

    3.成果作者:所有申报成果第一作者必须为启明学院学生,发表学术论文和会议论文第一作者应为本科生。作者身份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署名为准。

    4.成果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为作品完成的实际指导者,竞赛指导教师以获奖证书或竞赛报名表为准,发表学术论文、会议论文、获得专利以相关论文、证书作者署名为准。

    5.附件材料:所有成果都要通过电子版报表报送,同时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竞赛获奖要附获奖证书扫描件,论文要附见刊论文pdf文件,专利要附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书扫描件,会议论文要附会议邀请函和录用刊物论文复印件。

    三、相关报送要求

    1.成果所属人根据成果形式,填写《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实验班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报送,特优生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创新团队以团队为单位报送。

    2.各实验班班长、院系特优生联合会委员、创新团队负责人核查《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核查无误后,证明材料原件退回作者本人。

    3. 各实验班班长、院系特优生联合会委员、创新团队负责人在12月8日前收集本单位全部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将《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成果填报表》、《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统计表》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送交启明学院亮胜楼202行政办公室。无复印件的单位可直接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发至qiming@mail.hust.edu.cn

    4.启明学院亮胜楼202行政办公室可提供扫描服务。

    四、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87793421

    附件:

    启明学院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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