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学院各类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校教【2012】35号)的精神,为表彰、宣传在启明学院人才培养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突出成果、做出重大贡献的学生典型,现启动2014~2015学年度启明之星申报评选工作。
一、 申报对象
启明学院实验班学生、特优生及本科生创新团队学生。
二、 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文档的方式。申请人使用本人学号登录启明学院研究性学习与项目实践管理平台(http://qiming.hust.edu.cn:8055),完善个人信息后,按系统流程申请。
2. 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启明之星。
3. 申请人在申报书中列出的各类成果,如: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公益活动证明等,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类证明材料需扫描后打包压缩为RAR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之星+姓名+附件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4. 申请材料提交后请申请人继续关注申报状态。如有退回意见,请按意见修改后于截至日期前重新提交。
5. 申请人提交2000字左右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所在院(系)对其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后,于9月14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文档提交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办公室。
6. 其他要求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
三、 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系统申报开始时间:2015年9月7日00:00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9月13日24:00
联系人:庞秀梅
联系电话:027-87793423
联系地址:亮胜楼202室(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部)
四、 申报系统使用答疑
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查看系统右上方的“帮助”,或通过系统右上方的QQ客服,进行咨询。
附件:
1、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申报申报表.doc
2、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