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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选拔工作通知

    作者:编辑:刘艳红发布:2015-10-16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启明学院将开展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3级、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特优生评选:

    (一)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具有突出专业特长;

    (三)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四)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含文艺类方面获奖)。

    符合选拔条件(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27日18:00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送至南三楼319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刘老师,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liuyanhong@hust.edu.cn;

    (五)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院系留存一份,交启明学院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附件:1.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2.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doc

    3.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revised).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5年10月15日

    附件1

    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

    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院(系)

    名额

    院(系)

    名额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物理学院

    3

    经济学院

    6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管理学院

    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7

    中文系

    2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哲学系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4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4

    社会学系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1

    法学院

    2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2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9

    软件学院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基础医学院

    8

    自动化学院

    6

    药学院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7

    公共卫生学院

    2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9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7

    法医学系

    1

    工程科学学院

    2

    护理学系

    1

    各类实验班名额

    电气学院各类实验班

    4

    电信系各类实验班

    8

    材料学院各类实验班

    3

    机械学院各类实验班

    4

    计算机学院各类实验班

    5

    土木卓越计划实验班

    3

    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3

    物理学基础学科实验班

    3

    生命学院各类实验班

    5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5

    能源学院各类实验班

    3

    光电学院各类实验班

    7

    自动化学院创新实验班

    3

    临床医学专业中德实验班

    4

    合计

    236

    注:1.符合选拔条件(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以上申报名额限制。

    2.以上申报名额在评选时将有约18%的淘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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