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资讯
    首页 - 通知资讯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刘艳红发布:2015-10-16点击量:

    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落实和规范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于2015年10月17日~10月30日对2014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的学生关于培养情况进行中期检查。有关检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及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特优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活动的情况。

    2.确认2014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的资格,发现并完善特优生培养环节中的不足。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学习及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5.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工作说明

    1.中期检查:包含三部分:

    (1)检查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包含学校、学院大型活动、志愿者工作、特优生沙龙、启明读书会、创新论坛和社会实践等,以活动考勤和记录为依据,由特优生联合会负责。

    (2)检查完成重质重量的特优生成长日志的情况。特优生成长日志是记录每位特优生一学年的成长轨迹的重要凭证,由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负责人考核。

    (3) 检查学生完成培养方案的情况。原则上要求每学期都有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然后进行自我评价,由导师和所在院系进行考核。

    以上内容在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http://qiming.hust.edu.cn:8055/login/guide)上完成。该系统具体使用说明见附件。

    2. 学生使用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在线提交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成长日志、成果统计及自我评价,其流程简图如下:

    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成长日志—>成果统计—>自我评价—>导师评价—>院系领导评价—>启明学院审核

    3.各院系教务老师通过系统打印出检查结果,加盖院系教务公章,于2015年10月30日18:00前递交到南三楼319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刘老师。

    四、检查标准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和一学年工作计划的落实、导师的指导、学校学院各种活动的参与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等级。等级标准描述如下:

    (1)优秀。完成工作计划,学生与导师积极互动,在学习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学生积极主持或参与学校、学院活动,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

    (2)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目标,导师积极指导,学生在学习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学生的学习、创新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五、其它说明

    如果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亦可作为中期检查合格:

    1.参与导师项目

    2.参加各类学科竞赛

    3.申请自主创新学科交叉项目

    4.发表学术论文与著作

    5.取得院级以上(含院级)成果与奖项,等

    师生交流系统联系人信息

    启明学院:刘艳红

    电 话:87793421

    邮 箱:liuyanhong@hust.edu.cn

    技术支持:武汉沐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QQ:427952353

    邮箱:427952353@qq.com

    附件:启明学院师生交流系统使用说明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0一五年十月十五日

    Copyright ©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