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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选拔工作通知

    作者:编辑:刘艳红发布:2018-09-29点击量: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文)精神,现决定启动2018年本科特优生的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6级、201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实验班)。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2)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4)在各类竞赛中,获国际级一等奖(含或以上)奖励。

        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但原则上不超过附件1计划内的名额。同一赛事按最好成绩录取一名(同一赛事相同等级若为团体赛,按主要工作承担者或名次排序确定,若为个人参考其他创新成绩的获奖情况以及上学年平均成绩)。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所在院(系);

    (二)院(系)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 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并排序(单列名单请单独另行排序)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12日17:00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送至南三楼321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202室刘老师,相应电子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qiming@hust.edu.cn;

    (五)启明学院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中院系留存一份,交启明学院一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附件1: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

    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

    各院(系)申报名额表

    院(系)

    名额

    院(系)

    名额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4

    物理学院

    3

    经济学院

    6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管理学院

    6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7

    人文学院

    3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护理学院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8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4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4

    社会学院

    2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9

    外国语学院

    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11

    法学院

    2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2

    公共管理学院

    2

    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

    9

    软件学院

    4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基础医学院

    8

    自动化学院

    6

    药学院

    3

    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

    17

    公共卫生学院

    2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9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2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7

    法医学系

    1

    工程科学学院

    2

    航空航天学院

    2

    各类实验班名额

    电气学院卓越计划实验班

    4

    电信学院各类实验班

    8

    材料学院卓越计划实验班

    3

    机械学院各类实验班

    4

    计算机学院各类实验班

    5

    土木卓越计划实验班

    3

    经济学创新实验班

    3

    物理学院各类实验班

    6

    生命学院各类实验班

    7

    管理学创新实验班

    5

    能源学院卓越计划实验班

    3

    光电学院各类实验班

    7

    自动化学院各类实验班

    3

    临床医学专业中德实验班

    4

    给排水卓越计划实验班

    2

    船海卓越计划实验班

    3

    数学与应用数学拔尖班

    2

    化学拔尖班

    2

    药学创新实验班

    2

    合计

    254

    注:符合选拔条件(4)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以上申报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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