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7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的同学经过两年的培养,现已期满。为了解培养工作的成效,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相关要求,将对上述特优生培养期内相关工作开展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评价
1、检查对象
2017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2、检查内容
个性化培养方案的实施情况;导师制的落实情况;培养成效(含学习及参与科研项目的情况,参加海外交流的情况,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的情况,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的情况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其他。
3、检查形式
(1) 以“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表” (附件2)中培养方案、工作计划和学期总结等为依据,由导师和所在院系结合学科特点组织检查工作,各院系开展检查工作的具体形式不限。
(2) 启明学院将随机抽查提交的材料。
4、评价等级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的落实、导师的指导、科技创新活动的参与及海外交流等参与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等级。等级参照标准描述如下:
(1) 优秀:完成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积极互动,学生在学习及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积极参与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的学习、研究与实践能力有较大提升。
(2) 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目标,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在学习或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过海外交流项目或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学生的学习、研究与实践能力有一定提升。
(3) 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学生在学习或科技创新等方面无成果,没有参加过海外交流项目或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研究与实践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5、检查时间
2019年5月22日至6月5日。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安排。
6、检查说明
(1) 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表”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成果汇总表” (附件3)及“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特优生赴海外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4), 并按院系规定时间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至所在院(系)。
(2) 各院系教务老师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等级汇总表”(附件5),并加盖院系教务公章。
7、提交材料
(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表” (附件2)
(2)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成果汇总表” (附件3)
(3)“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特优生赴海外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4)
(4)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等级汇总表”(附件5)
各院(系)于2019年6月5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送至启明学院202室刘老师或南三楼321室文老师,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8、其他
针对个别学生在培养期因更换导师导致培养方案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各院系在检查评价时可根据学生培养实际,参考上述评价标准给出评价等级。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7793421
邮 箱:qiming@hust.edu.cn
附件1:2017年评为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学生名单.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17年本科特优生赴海外学习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等级汇总表.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