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8年本科特优生的两年培养期已满,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特优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拟对相关特优生培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2018年评为本科特优生的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个性化培养方案实施,导师制落实,培养成效(包括学业及科研,参加海外交流、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取得成果及获奖,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等),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等。
三、检查形式
各院(系)依据疫情情况及实际,灵活安排检查工作,重点保障2020届毕业生的检查,原则上在毕业生离校前完成检查。
院(系)及导师主要依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表”(附件2)中的内容及相关支撑材料开展检查和评价。
疫情期间,以师生健康安全为重,院(系)可充分利用QQ,微信,邮件、视频会议等网络形式开展检查评价。具体为: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表”(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成果汇总表” (附件3)及“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特优生赴海外学习情况统计表”(附件4),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院(系)组织检查评价后,向学校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期满检查等级汇总表”(附件5)及附件3、附件4的汇总表。启明学院随机抽查提交的材料。
四、评价等级
各院(系)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评价,给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等级。
1、优秀:完成培养目标,师生互动积极,学生在学业及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积极参与海外交流项目,学习、研究与实践能力有较大提升。
2、合格:基本完成培养目标,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学生在学业或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参加过海外交流项目或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学习、研究与实践能力有一定提升。
3、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学生与导师沟通缺乏,学生在学业或创新创业等方面无成果,没有参加过海外交流项目或学校、学院及社会活动,研究与实践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针对个别学生在培养期因更换导师导致培养方案内容发生变更的情况,各院系在检查评价时可根据学生培养实际,参考上述评价标准给出评价等级。
五、时间安排
疫情特殊时期,院(系)自主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原则上院(系)提交电子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29日24时。纸质材料可于开学后交至启明学院。
六、其他事宜
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87793421,liuyanhong@hust.edu.cn。
2、纸质材料提交地址:南三楼321室文老师或启明学院202室刘老师处。
附件1:2018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名单.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表.doc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特优生赴海外学习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5: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期满检查等级汇总表.xls
启明学院
2020.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