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全体学生:
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加快实施一流本科教育改革与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生创新团队管理条例》的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本科生创新团队建设,推进学生基于学科交叉的协同式创新实践,决定开展新一轮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由校内院(系)、单位组织或教师、学生自发组织,以推进学生研究性学习、创新创业实践为目的,以本科生为主体的各类学生创新创业组织(团队、基地、工作室、俱乐部、协会等)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各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有关规定,遵守学校学生社团章程,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团队成立1年及以上,有校内院(系)或单位挂靠。至少有1名在编教师负责团队发展指导。
3、团队学生负责人及其主要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生成员不得少于70%,且单一院系成员低于50%,学生学科背景多样化,学科交叉氛围浓厚。
4、团队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运营和管理,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良好的团队文化,内部运行机制良好。团队特色鲜明,结构合理,有持续的创新能力,对全校本科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践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5、在本科生研究性学习和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了优异成绩,对未来有明确发展规划,与启明学院现有创新团队联盟中的其他团队能形成交叉协同,有面向全校师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及活动。
三、申报程序
1、团队提交书面申请。
2、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3、挂靠院(系)或单位签署推荐意见。
4、启明学院组织材料初审。
5、启明学院组织专家进行答辩复审。
6、公示、公布入选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名单。
四、提交材料
申报团队需提交电子和纸质材料。3月9日8:00前提交电子材料至邮箱:hustinno@hust.edu.cn,材料命名及邮件主题为“XXX团队申报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3月10日8:00前提交纸质材料至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亮胜楼202B室),相关材料需挂靠院(系)或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庞秀梅 027-87793423
联系地址: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办公室(亮胜楼202B室)
附件:1.全校示范性学生创新团队申请表
2.XX团队成果表
3.XX团队成员信息表
4.XX团队基本情况介绍
启明学院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