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学校本科特优生培养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的要求,启明学院决定于11月4日至13日,对2019年获评本科特优生的培养工作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了解特优生导师制及培养计划的落实情况。
2.发现并纠正特优生培养环节中的问题,取消部分不符合要求的本科特优生资格。
二、检查内容
1.导师制的落实情况;
2.培养方案的落实情况;
3.参与海外交流项目的情况;
4.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参与科研项目情况、发表学术论文、取得各类创新成果及获奖等情况;
5.参加学校、学院及社会各类活动的情况。
三、检查标准
各院(系)根据培养方案和一学年学习计划的落实、导师指导、学生参与学校学院各类活动等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等级。等级标准描述如下:
1.优秀。完成学习计划,与导师积极互动,在学业及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果,参与高水平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的自主学习、创新能力有很大提升。
2.良好。较好地完成学习计划,与导师经常互动,在学业及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主持或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或实践活动,参与海外交流项目,学生的自主学习、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
3.合格。基本完成学习计划,按要求与导师互动,在学业及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学生的自主学习、创新能力有一定提升。
4.不合格。未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与导师缺乏沟通,学生的自主学习、创新能力没能得到提升。
四、检查说明
1.学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中期检查表”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 (附件2), 并按院系规定时间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版交至所在院(系)教务科。
2.各院(系)教务老师汇总“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 (附件2),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培养中期检查等级汇总表”(附件3),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院系教务公章,于11月13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至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室刘老师或南三楼321室文老师,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87793421
邮 箱:liuyanhong@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中期检查成果汇总表.xlsx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中期检查等级汇总表.xls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19年本科特优生名单.doc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