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学院各类本科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校教【2012】35号)的精神,为表彰、宣传2016~2017学年度在启明学院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创新活动中表现和成果突出的优秀学生,现启动2016~2017学年度启明之星申报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启明学院实验班学生、特优生及本科生创新团队学生。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文档的方式。申请人使用本人学号登录研究性学习与项目管理平台 http://srip.qiming.hust.edu.cn/,完善个人信息后,按系统显示流程完成申报程序。
三、申报要求
1.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类别的启明之星。
2.申请人在申报书中列出的各类成果,如:成绩排名、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公益活动证明等,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各类证明材料需扫描后打包压缩为RAR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之星+姓名+附件材料”,作为附件在系统中上传。
3.申请材料提交后请申请人继续关注申报状态。如有退回意见,请按意见修改后于截至日期前重新提交。
4.申请人提交2000字左右的纸质总结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所在院(系)对其申报材料及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后,于9月11日上午11:00前,将纸质文档交至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办公室。
5.其他要求,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
四、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的信息系统开放时间:
2017年6月25日8:00~2017年9月10日23:59
五、申报系统使用答疑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遇申报系统操作技术方面的疑问,可查看系统右上方的“帮助中心”查看技术支持答疑,或通过系统中的“在线客服”咨询。申报成功后,请申请加2017启明之星群:526136886
信息系统客服人员:冯思
联系电话:18986319128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庞秀梅
联系电话:027-87793423
联系地址:亮胜楼202室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doc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