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创新团队:
根据《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院教〔2015〕2号),启明学院即日起,启动2014~2015年期间立项的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启明学院2014~2015年立项的自主创新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截止时间
1. 系统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23:59。
2. 结题验收表纸质档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7:30。
三、结题验收材料内容及提交
1. 结题验收材料主要含:
n 结题验收表(系统中直接填写);
n 结题验收表纸质档(系统中填写后,导出打印,导师签字,院系签字盖章);
n 结题总结报告(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n 其他研究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软件、实物、文章、专利、专著、证书等各种可展示材料,扫描后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2. 本次结题验收材料需通过信息系统提交,同时,提交“结题验收表”纸质档。
3. 项目负责人通过个人学号(或工号)、密码,登录启明学院“研究性学习与项目实践管理平台”(http://qiming.hust.edu.cn:8055/),填写结题验收表,并将成果支撑材料作为附件上传系统。
4.其他要求详见《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四、结题验收方式
1. 专家评审(通讯评审与答辩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2. 先对项目进行通讯评审,根据通讯评审结果,随机挑选部分项目再行组织答辩评审。
五、评价等级和标准
评审中专家根据每个项目实施情况给予优、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评价。
1. 优秀:参照项目申请表,项目研究进展顺利,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取得一定成果。提供成果资料(含软硬件实物)完整,指导教师积极认真参与,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显著提升。
2. 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基本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提供成果资料(含软硬件实物)较完整,指导教师参与,经费支出合理,学生的创新研究能力有一定提升。
3. 不合格:参照项目申请表,没有完成预定研究计划内容。未提供资助经费所完成的软硬件研究成果(实物)和成果报告(或说明书)。经费使用严重不合理。
结题验收的评价结果,将作为相应考核和今后申请相应项目的资助依据。评估为“优秀”等级的项目,将给予表彰并优先推荐申报高一层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六、信息系统使用答疑
上述信息系统(启明学院“研究性学习与项目实践管理平台”)使用过程中,如遇技术方面的疑问,可查看系统右上方的"帮助中心",或直接与信息系统客服人员联系。
信息系统客服人员:胡孝兰
联系电话:15172380394
七、启明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庞秀梅
联系电话:027-87793423
联系地址:启明学院创新创业管理部(亮胜楼202室)
附件:启明学院2014年自主创新项目名单.xls
附件:启明学院2015年度自主创新项目名单.xls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