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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表彰华中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度启明之星的决定

    作者:编辑:庞秀梅发布:2016-10-08点击量:

    校教〔2016〕16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校教〔2012〕35号)有关精神,经本人申请,院系审核,启明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且公示无异议,决定授予联创超算团队、李英儒、徐凌皓、杨发灯、步灵科技团队等同学2015~2016学年度启明之星荣誉称号,以表彰他们在学科竞赛、科学研究、学科交叉、社会责任和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绩。

    附件:华中科技大学2015~2016学年度启明之星名单.xls

    华中科技大学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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