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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6年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启明发布:2026-05-21点击量:

    各相关院(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加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科学素养,激励创新研究,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管理实施细则》(本科生院〔2024〕7号),现组织推荐优秀本科生申报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本科生自科基金”)。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本科生自科基金采用“学生独立主持研究工作为主、导师提供指导咨询为辅”的模式,支持优秀本科生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主选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开展基础研究工作。

    二、推荐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

    2.原则上至少已完成前两个学年的学习任务,学习成绩优异;

    3.对基础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过基础研究经历,初步具备独立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并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4.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没有其他渠道经费资助。

    三、推荐和评审程序

    1. 个人申报

    项目申请人需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人应独立完成文献调研,提出并凝练科学问题,设计研究思路与内容,独立撰写申请书,严禁直接照搬照抄已有科研项目的相关内容。

    2. 院(系)推荐

    院(系)依据推荐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公平公正地开展推荐工作,同时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查。各院(系)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并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附件2)。鼓励从本院(系)优秀大创项目中遴选推荐。

    3.学校评审

    本科生院将组织专家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对院(系)推荐的项目进行择优遴选,最终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四、资助期限及经费额度

    此批项目资助的截止日期原则上不超过2028年5月。每个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不超过5万元,鼓励培养单位提供配套经费。

    项目同步获评各级大创立项的,经费按最高档次额度给予支持,支持额度不予累计。

    五、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2026年6月12日前,各院(系)完成项目审查与推荐工作。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启明学院202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qmvisitor@hust.edu.cn。

    2026年6月底前,本科生院组织完成项目评审及审批程序,并发布资助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附件:

    1.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2.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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