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 |
流程步骤 |
流程细节 |
3 |
办理批件 |
1、出国境人员准备好出国境申请、邀请函及其翻译件、出国境人员登记表,交所在单位外事专办员审核;(机关部处暂时仍由国际交流处代办) 2、外事专办员审核材料,利用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出国境人员申报表”,并报单位分管外事领导复核、签字、盖章; 3、出国境人员凭签字盖章的“申报表”、邀请函及其翻译件,交国际交流处出国科办理批件; 4、中层以上干部必须由组织部会签并报校领导批准; 5、国际交流处根据任务情况、人员身份,按照管理规定办理批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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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人事处办理政审 |
1、中层以上干部到组织部,其他教职员工到人事处领取《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填表并由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 2、凭出国任务批件到组织部办公室或人事处调配科办理政审,在政审有效期(3年)内的仅交批件。 |
3 |
办理护照(登记) |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彩色照片4张,白底、深色衣服、小2寸; 3、登陆国际交流处网页,下载护照申请表(有护照者也需填写该表,填完后发至邮箱yezhi@hust.edu.cn)、赴某国个人信息表。 |
15-30 |
办理签证 |
1、凭批件、政审、护照、邀请函及个人信息表打印该国签证申请表; 2、其他附加信息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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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因公换汇 |
1、国际交流处出具换汇单,凭出国任务批件到财务处2楼办理相关换汇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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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退照、报销 |
1、出国境人员回国30日内,将因公护照(通行证)退还到国际交流处保管,并提交访问总结表或者参加国际会议总结表。出示任务批件,盖章准予报销。 2、报销时,应提供护照等证件(包括签证、签注和出入境记录)的复印件及费用明细单据。校财务处要严格按照批准人数、天数、路线、公务活动情况、经费计划等进行核销,不得报销与公务无关的开支和计划外发生的费用。 |
相关表格下载:
1.出国境人员登记表
2.护照申请表
3.赴某国个人信息表
4.访问总结表
5.国际会议总结表
联系人:叶智 (Tel:15327409141;Email:yezhi@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