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资讯
    首页 - 通知资讯 - 正文

    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的通知

    作者:庞秀梅编辑:庞秀梅发布:2014-07-02点击量:

    各有关院(系)、启明学院各类学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启明学院2013~2014学年度启明之星申报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申报具体要求详见《华中科技大学启明之星评选办法》。申请和评选程序如下:

    1. 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启明之星申报表》(见附件1),提交2000字左右申报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和正面生活照1张。于9月12日前交所在院(系)教务科。每个学生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2. 院(系)初审:学生所在院(系)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将初审通过的学生申请材料及《华中科技大学2013~2014学年度启明之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于9月16日前交启明学院亮胜楼202办公室。同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发到qiming@hust.edu.cn邮箱。

    3. 初评确定候选人:启明学院组织初评,确定每个类别候选人不多于三名。

    4. 专家评审:启明学院组织专家以会议答辩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启明之星,经公示后报学校批准公布。

    咨询电话:87793423 87793421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日

    Copyright ©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版权所有